特色客栈
古城阆中木兰客栈,位于中国四大古城、国家5A级景区、中国风水宝地阆中屏江街32号(古城索道景观台旁),嘉陵江畔,交通便利。客栈毗邻华光楼、中天楼、张飞庙等古城著名景点,客栈名源自于元末“蜀中花木兰”韩娥替父从军的故事。

栈内池塘鱼游,花香草绿,古朴沉香,典雅别致,清静自然。漫步于庭院,啜一杯清茶,摇曳于秋千,品三国文化,忆蜀中花木兰。


  关于蜀中花木兰韩娥:

  阆中市思依区木兰乡,是“阆中花木兰”韩娥的故里。韩娥女扮男装,从元末明玉珍义军转战南北的事迹载于《明史?列女传》。明人刘惟德于永乐七年(公元1409年)十二月使蜀时,在亲聆韩娥从军事迹后,又作了《韩娥传》。其后文人学士亦多以诗文咏其事者,足见蜀中花木兰韩娥从军的故事在当时具有一定影响。

   韩娥,四川保宁府阆中县人,元至正五年(公元1345年)生于阆中老乾山下(今阆中木兰乡境内)处士韩成的家里。韩成的父亲韩新泽,曾做过元朝四川盐运司副使。韩娥三岁丧父,七岁丧母,自后便由远在成都的叔父韩立收养。韩立也是处士,为人忠诚老实。妻子杜氏亦贤惠,待韩娥如同自己的亲生女儿。当时元政残暴,民不聊生,天下大乱,起义者风起云涌。元至正十一年(公元1351年)八月湖北爆发了以徐寿辉为首的农民起义。起义军攻克湖北蕲县、黄冈等地之后,便在蕲县建立了“天完”农民革命政权。元至正十七年(公元1357年)十二月,徐寿辉部将明玉珍攻克重庆、成都,占有全蜀。

  韩娥时年十二岁,其叔父母怕她在战乱中遭受凌辱,嘱其女扮男装。韩娥从叔父母意,誓“有死无二”,改装后“混迹民间”。不久,为义军所获,自名韩关保,在义军中初作“砍草饮马”事。其后明玉珍部将王起岩见韩年幼入伍,遂编入千户罗甲部。罗甲,四川叙南(今宜宾)人。罗甲视韩娥如亲生,韩娥亦视罗甲如生父,从此便长在军旅。元至正二十年(公元1360年)徐寿辉为部将陈友谅杀害后,明玉珍称陇蜀王。元至正二十二年(公元1362年)又称帝于重庆,国号“大夏”,改元“天统”。次年明玉珍进军云南,韩娥亦从王起岩、罗甲军。回川后,韩娥仍随王、罗驻叙南。韩娥长期在军旅中,积极谨慎,对人诚恳,遇有人与其嬉戏,即正色劝阻。入夜则和衣而卧。常年是最后一个睡,早上第一个起床。

  待韩娥稍长,罗甲便“为之婚娶,望其成立”。韩娥百般回避仍无济于事。韩娥婚后从不脱衣甲,以致“夫妻”失和。新妇诉诸公婆,韩娥只能隐忍不语。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四川仍属大夏范围。一次韩娥、王起岩由叙南去成都“计事”,顺便探望她的叔父韩立。找到了以后,她的叔父母都不认识她了。韩娥述说了从军经过,并对指头上小时候留下的刀伤疤痕验证。叔侄久别重逢,不胜伤感。这时,韩娥才脱去戎服,换上红装。军中同事无不发出“同行十二年,不知木兰是女郎”的惊叹。事闻于朝,同年九月,大夏朝廷下令表彰韩娥为“贞烈”。洪武四年(公元1371年)其叔父母将韩娥嫁于新都马复宗为妻,后生下了一男一女。

  六朝民歌所载“木兰从军”的故事,已为中国历代民间所传颂,而韩娥则为中国元明之际生活中之“木兰”。故韩娥死后,阆中人修建了“木兰庙”来纪念。文革中木兰庙被拆毁。今阆中木兰乡尚有“木兰坟”,该墓高约两米,长五米。在新都也有个木兰乡,新都人还为她修建了一座“木兰祠”作纪念。
  

  特别说明:
   1、凡是预定木兰客栈之旅客,节假日3日起,免费接送车站。非节假日,2日起免费接送车站。
  2、本客栈为历史超过100年之建筑,全木结构,为千年阆中古城所保护对象。故所有房间为绝对禁烟房。任何宿客,欲抽烟必须远离本客栈建筑物。若一经发现在客房内抽烟并不服从客栈规定,本客栈有权对该客做出罚款并报警110。
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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